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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类 >> 新编建筑法小全书(注释版) |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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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 | 商品编号: | 7503688394 | 商品名称: | 新编建筑法小全书(注释版) | 商品定价: | 48.00 元 | 出 版 社: | 法律出版社 | 商品类别: | 法律类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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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 品 说 明 |
内容简介
《新编建筑法小全书》采用最新编注体例.精选最为常用的建筑业法律、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各类规范性文件200余件,汇集成册。分为综合、建设市场管理秩序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、建设工程承包、建设工程施工、建设工程监理与行政监督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等8编,内容全面,编排科学、是应对常见建筑行业法律问题的必备法律工具书。
编辑推荐
本丛书在我社“新编法律小全书系列”丛书的基础上,进一步完善了框架体系和编注体例,增补了近期出台的法律、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,最新增加了王体法的导读及条文注释,适合干法律职业人士、机关公务员、企业管理人员、高等院校师生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使用。 突出热点:丛书根据法律适用的重点、热点和难点,按照文件类别共分为15个分册,其内容涵盖了民事、商事、刑事、合同、赔偿、物权、房地产、建筑、公司、财税金融、交通、劳动合同、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等诸多社会领域。 全面收录:丛书全面收录了相关领域的各类法律文件,包括全国人大殛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、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,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、法规性文件,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、司法业务文件,国务院各部门公布的部门规章等。 方便实用:丛书秉承《法律小全书》一贯的编辑宗旨,竭力为读者提供其他更多、更方便的实用内容。包括:常用的文书范本、典型案例和操作流程:主体法律附加导读、条文主旨、条文注释和关联法规;部分分册加收更具指导意义的地方审判政策。 动态增补:为了适应法律的不断发展,本丛书还为读者提供最新法规资讯的增补服务,读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的增补方式和内容,并且提出对本丛书的意见和建议。
目录
编辑出版说明 总目录 常用法规简目 目录 综合/1 建设市场管理秩序/69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/206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/297 建设工程承包、发包与分包/329 建设工程施工/367 建设工程监理与行政监督/52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/562 增补登记表 …… [看更多目录]
书摘
(三)无本办法第十二条不予注册的情形,第八条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,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、自治“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(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关)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(以下简称部¨注册初审机关)提出注册申请。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,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,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(以下简称注册机关)。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。 对申请变更注册、延续注册的,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.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。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目起10日内作出决定。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、变更、延续注册,逐步实行网上申报、受理和审批。第九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,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。逾期未申请者,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。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。 申请初始注册的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 (一)初始注册申请表; (二)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; (三)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; (四)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; (五)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,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,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; (六)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,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,或者劳动、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; (七)外国人、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。第十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,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,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。延续注册的有效觏为4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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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数:26 录入时间:2009-11-5 【打印此页】 【关闭】 |  |